昨天(25号)下午,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委网信办、区商务局联合召开奉化区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指导会,会上公布了《奉化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合规指引》《奉化区网络直播营销操作规范》和《奉化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负面清单》。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营销模式发展迅猛,伴随而来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交易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合规指引》明确了我区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直播营销服务机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以及商品或服务合规要求。《操作规范》从主体资格管理、直播间管理、人员管理、选品管理、经营行为管理五大方面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负面清单》则列举了42条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据区市场监管局排摸,我区现有网络直播基地1家、直播营销经营主体近30家,目前已对3起网络直播违规营销行为立案。下步,该局将持续开展直播带货行业的整治和规范工作,严厉查处网络直播带货中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实现网络直播营销监测线索处置100%、网络直播营销违法案件查办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