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开放大学打造心理健康教育“赣州模式”
参加培训的教师在赣州开放大学开展“沙盘游戏治疗”学习。
健康的心理素质是人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基石。提高全民族的身心素质,首先要提高青少年的身心素质。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文化观念、生活方式、思维意识都发生着剧烈变化。学生身处其中,社会经济结构、组织形式、就业渠道、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国内外环境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当代学生的心理发展。而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仅靠少数心理教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全方位培养一支自身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学专业知识、掌握心理辅导技巧和心理训练方法的心理辅导员队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薄弱等问题,于2010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资格培训工作。赣州开放大学(原赣州广播电视大学)具体承办,着力建设一支本土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打造本土“心理名师”。截至目前,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全覆盖,共有近13800名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教师通过培训,获得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培训结业证和资格证。该项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并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为我市打造“心防工程”、助力平安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沈阳市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
12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沈阳市“双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完成牌匾、橱窗信息清理、修改和订正工作。
清理存量杜绝增量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对辖区内街路、社区等公共场所进行排查,发挥街道(乡镇)、社区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公共场所校外培训广告。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各培训机构不得再利用公共传播媒介刊发校外培训广告。
严禁校内发布广告
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要进行相应处理。
禁止随意散发培训广告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派发校外培训宣传品的行为,特别是不得在校园周边派发培训宣传品,保持校园周边环境干净有序。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作为,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制止校园“三包”责任区内随意派发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
规范培训机构牌匾橱窗信息
规范培训机构牌匾橱窗信息,已经转型或剥离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要立即修改、订正培训机构牌匾、橱窗信息,使校外培训机构名称及业务内容与牌匾、橱窗内容相符。信息存在虚假违规内容的要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