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从无到有: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农村人口占比较高的发展中大国,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根据党中央要求,2009年国务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2015年底,全国所有省份都出台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支付方式。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及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由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1月9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据悉,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952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7884件、审查起诉案件26732件、公益诉讼案件990件、诉讼监督案件3920件。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与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服务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赢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反腐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中不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在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中,检察机关深度参与,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建设,自觉守护百姓幸福平安。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116人、起诉31841人。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提前介入侦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683人、起诉768人。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祛病除根”,在扫黑除恶等工作中制发检察建议178件,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