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加强和完善教育督导,是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走向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北京市第八中学校长、第十届国家督学、国务院参事王俊成表示,教育督导是指挥棒,既有“督”的作用,又有“导”的职能,是保障教育事业在党的教育方针引领下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发挥好教育督导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对学校办学行为形成刚性约束,推动学校规范办学、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有效评估和判定教育政策、规划的执行情况,为相关工作落实提出相应的指导性建议。
王俊成认为,作为教育督导的一项新的制度安排,《意见》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贯彻落实。“这是一项复杂工作,也是一项敏感的工作,需要周密设计,精心组织实施。一方面要看到,中小学幼儿园育人水平的高低,影响因素众多。在综合考量诸多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校(园)长发挥的作用作出科学公正的评价,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校(园)长的工作成效最终体现为育人成效。对育人质量和效果的评价,不同主体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可能存在较大分歧。同时还要看到,对校(园)长的综合督导评估引入了增值性评价,这是一项新的尝试,在具体实施中还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
江苏省教育学会副会长、第十届国家督学、特级教师戴铜说:“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要求能否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并取得预期的目标,关键在校(园)长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不强,专业能力、管理水平高不高。一个好校(园)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幼儿园),这是被很多具体实践证明了的基本共识。”
戴铜指出,学校和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性质特点,决定了校(园)长的角色定位必须是学校(幼儿园)的掌舵人和决策者,必须是学校(幼儿园)的精神领袖和业务骨干,必须是学校(幼儿园)的形象大使和服务领班;校(园)长的责任和使命,决定了自己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丰厚的教育情怀、自觉的责任担当、优秀的专业素养和卓越的管理能力,科学地规划校园发展、营造育人环境、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要更好地贯彻教育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内涵品质,在成就学生、成全教师、发展校园的职业实践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一定会对此产生积极的“导航”、“赋能”和“催化”作用。
成都七中初中学校校长、第十届国家督学李笑非认为,校(园)长必须深刻理解“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深化对教育事业规律性的认识,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正确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内涵发展、品质提升的带头人。校(园)长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等对于提升学校育人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校(园)长只有充分认识并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统筹推进,有力实施,才能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在李笑非看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的工作涉及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内容庞杂。开展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必须准确把握校(园)长这一群体的工作特点,明确综合督导评估的重点。唯有把握好重点,才能纲举目张,发挥督导评估的指挥棒作用。“根据《意见》的部署,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综合督导评估的实施重心在地方。各地接下来还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综合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或具体办法,核心内容是构建本省(区、市)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意见》提出的督导评估重点及参考要点,主要是方向性指导性的,还需各地进一步具体化。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兼顾差异性多样性,引导学校特色发展。”
“建立校(园)长综合督导评估制度,根本目的是要强化校(园)长的作用,推动这一关键角色更好地履职尽责,切实肩负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职责和使命。”李笑非说,校(园)长综合督导评估能否取得预期效果,能否成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推动,一方面,取决于评估工作的专业水准,能否真正为校(园)长的工作把准脉;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评估结果能否得到足够重视,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此次《意见》的颁布实施,是继去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之后,教育督导的再一次‘加码’。我们坚信,随着《意见》的落实落地,教育督导的作用将得到更加有效发挥,必将有力推动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