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擅自在耕地上堆放工程土石方的行为不仅会破坏农田,不利于耕地保护,还可能构成犯罪。”3月31日下午,一起涉耕地保护案件会商在“耕地保护法官工作室”开展,有效推动了案件进程。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但实践中,因缺少部门间充分有效的对接沟通,耕地保护的闭环机制并未形成。2019年-2021年期间,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对88件破坏耕地类案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破坏耕地涉及刑事犯罪,移送公安8件。而同时期,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破坏耕地类刑事案件为3件,耕地保护力度亟待加强。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举措,义乌市人民法院与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商成立了“耕地保护法官工作室”,并在义亭镇缸窑村配套设立了“耕地保护巡回审判站”。
该工作室成立后,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类行政处罚案件提供法律帮助,梳理执法流程,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为义乌市人民法院的审判案件就耕地毁损、地类认定、修复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协助开展耕地修复损失标准金额研究,打通基层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的司法护航责任,确保“农田就是农田,且必须是良田”。(陈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