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按照巡察建议,开展村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积极推广生态殡葬,提倡使用更节地、更环保的树葬、海葬等进行生态安葬,推动树立殡葬新理念……”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变化要从一次巡察说起。2020年5月,县委第六巡察组对林山乡村社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在走访了解中,村民轻声的一句“我们都死不起了”引起巡察组成员的注意。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该村公益性墓地穴位已经饱和,但是一直没扩建,村民去世后无法葬入公墓,只能由亲属自行选择墓址安葬。
公墓外建坟不仅违反相关规定,还容易发生因攀比心理建“超标坟”“豪华坟”等问题,这与文明殡葬习俗和厚养薄葬理念不相符。此外,公墓外建坟还会占用生产用地、影响美丽乡村的形象。县委巡察机构立即向县民政局发放《巡察建议书》,督促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开展核查,规范村级公墓建设、使用、管理,弘扬厚养薄葬优良传统,做好科学宣传倡导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切实解决好百姓“身后事”。
收到整改建议后,县民政局把村级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墓地建设纳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满足未来20年需求,制定三年行动工作计划,逐步解决村级公益性生态节地型穴位不足问题。目前,完成115个行政村开展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墓地建设,新建穴位16783个,服务人口13.8万人,计划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同时,制定下发《开化县节地生态殡葬奖励实施办法》,对全县实行生态安葬和节地生态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建设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目前已支付奖励(海葬、树葬)共计3.5万元。
“巡察工作就是要推动点上问题面上整治。2020年以来,我们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发放《巡察建议书》6份,有效推动完善财经纪律、国资管理、殡葬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领域制度25项,真正达到巡察一点规范一域的效果。”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