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台县行政诉讼发案率、败诉率同比分别下降11.6%、4.25%,复议案件和解调撤率同比提升12.6%,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创建优秀单位,位居全市第一。一是强化府院联动“控增量”。完善应诉工作机制,将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败诉案件纠错整改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体系,每月通报上月案件数和败诉数,倒逼责任落实。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细化全流程调解“去存量”。创设调解与行政争议融合机制,通过配置专职调解员、购买调解服务、组建调解员团队等多种途径,把行政调解贯穿于复议(应诉)接待、受理、审理、履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对所有行政争议案件开展调解、释法说理。2021年,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性化解纠纷107件,复议案件重点案件调解率达72.7%。三是深化品牌建设“防变量”。打造行政争议“三色预警”品牌2.0版,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采用“红、橙、黄”三色确定高、较高、中等风险等级。对存在败诉风险的集体诉讼,提前2个月发出预警。2021年,针对以县政府为被告的红色预警案件发出专报7期,其中3期获县主要领导批示;针对其他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发出交办单13件,未发生因承办单位执行不力而败诉案件。
天台县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创建优秀单位
2022-04-21 14:09:29 天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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