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来自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的消息,即日起至5月20日,持有本区户籍,且持有《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社会扶助证》《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初三(含)以下子女、孤儿和困境儿童可一次性申领500元资助金。
申领时,由本人及监护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镇(街道)统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资助金。
5月11日,来自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的消息,即日起至5月20日,持有本区户籍,且持有《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社会扶助证》《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初三(含)以下子女、孤儿和困境儿童可一次性申领500元资助金。
申领时,由本人及监护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镇(街道)统一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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