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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杭州医保业务陆续暂停办理

2022-02-09 16:51:47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月1日0时起,杭州市将陆续停止使用现有的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浙江省“智慧医保”)。

停机、恢复时间和业务影响

业务经办停机时间2月6日0时起,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转外就医和门诊慢特病等就医备案、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所有业务。暂停税务部门到账业务、市民卡发卡业务、“西湖益联保”参保个人账户缴费业务。

实时结算停机时间2月10日0时起,暂停医保实时结算(含医保电子凭证,下同),包括本市、省内异地、跨省异地的门诊、住院、购药等所有医保实时交易结算;停止互联网+医保结算、舒心就医等相关业务。

恢复时间2月15日0时正式启用浙江省“智慧医保”平台,逐步恢复本地、异地医保实时交易结算,提供医保实时结算服务;2月15日起,市和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各镇街、村社服务点等线下窗口业务逐步恢复。线上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门诊停机期间,门诊费用需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参保人员可于2022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之间,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本人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到所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重新进行医保结算。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请于2月10日0时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本地住院1.2月10日0时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2.2月10日0时前入院,需连续长期住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应先在实时结算停机前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再按自费办理入院,待“智慧医保”上线后转为医保入院;

3.为减少医保结算次数,减轻医保信息系统及经办压力,对于2022年2月1日后新入院,且预计在停机后才能出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可直接办理自费入院,待“智慧医保”上线后再转为医保入院;

4.因转诊等特殊情况需在2月10日0时至2月15日0时出院结算的,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于2022年3月15日后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本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零星报销。

异地住院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时结算停机期间费用先行垫付;2022年3月15日后,携带医疗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含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材料到本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零星报销。

转外就医参保人员需去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视作已规范办理备案手续,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受春节假期和停机影响,2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符合条件未能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人员,允许在停机后补办;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办事窗口开放时间通过窗口正常递交申请材料,各经办窗口将在新系统上线后7个工作日内按2022年2月业务期补录入。

停机期间,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供咨询服务。如确需办理业务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提交材料,待医保业务恢复后再进行办理。如有疑问,可向所在地医保部门咨询,余杭区咨询电话:0571-886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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