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宁波市民政局获悉,去年全市向8万余名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资金近10亿元;人均实际救助金、临时救助人次和金额均居全省第一。
为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都不掉队”,我市紧紧围绕“甬有保障”落细落实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之责,加强改革创新,强化数字赋能,全力推进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建设。实现“一次申请、联合办理”,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汇集各类救助帮扶数据,自动生成救助结果“幸福清单”,让困难群众感知政府温暖、社会关爱;民政部门牵头,依托大救助信息系统,整合政府、社会、市场各方资源,打造“智慧救助联合体”,让“物质+服务”救助常态化、长效化。
据省大救助系统统计显示,去年我市在册困难群众人均实际救助金9784元,位居全省第一,较全省平均水平多2207元。去年,全市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3101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6931.89万元,占全省临时救助总金额的31.2%,临时救助惠及困难群众人次和资金发放总量均居全省首位。
在社会救助标准全域统一的同时,节日生活补助金也实现全域统一。2021年度,奉化、宁海、象山三地的低保边缘家庭节日慰问金调整为全市统一的1500元。此外,去年我市3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向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1513.54万元,及时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