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作为标识车辆身份的法定标志之一,严禁他人随意变造、伪造,可总有些驾驶员为一己私欲,心存侥幸,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上路。近日,镇海交警大队招宝山中队交警在巡逻时查获了一辆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车辆,而驾驶员给出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
当天,在招宝山街道海陆路、西门菜场旁,一辆货车正停在收费车位上卸货,巡逻的交警却发现了端倪。原来这辆货车的前后车牌都用塑料袋和货物遮挡了起来,看不到车牌号,涉嫌故意遮挡号牌。交警立即让驾驶人拿出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让他交代遮挡车牌的原因。驾驶员先是支支吾吾,谎称是不小心掉落的塑料袋,但这样的谎话显然不可信。在清楚的证据面前,驾驶员最终还是承认了故意遮挡车牌的事实,表示自己是为了逃避停车费,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
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该名驾驶员故意利用物品遮挡机动车牌号码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需承担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面对民警有理有据的处罚,该名驾驶员后悔不已。
镇海交警提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司机切莫有侥幸心理,无视法律只会带来害人害己的结果,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