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泽雅执法中队根据群众举报,通过非现场手段锁定关键证据,有力查处一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案。
据悉,泽雅中队接群众举报,反映泽雅镇山后村有人在路边倾倒生活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现场的生活垃圾为破衣服、布条、尼龙带等,约5个立方米。现场未发现当事人,随后中队执法人员通过排查现场垃圾、排查道路监控等方式,锁定当事人车辆。2月10日,当事人来中队接受调查询问,承认其在山后村装载一车生活垃圾倾倒在路边的事实。当事人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泽雅中队对当事人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泽雅执法中队将加强对山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倾倒的管理力度,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严管重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长效机制得到完善,提升泽雅优美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