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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多家店铺“双禁”销售烟花爆竹

2022-02-22 15:48:23 长兴县人民政府

近日,6663666热线接到多位市民反映,城区多家店铺“双禁”期间销售烟花爆竹。部分烟花爆竹没有任何产品介绍、生产厂家等信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按照市民报料的线索,记者来到位于长兴六小北大门西侧的一家便利店。当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询问是否有烟花售卖时,一名经营人员打开了店铺的一个柜子。“这个30元,那个15元,我们只卖小烟花。”该经营人员介绍,这些烟花主要是燃放时会产生大量耀眼烟火的礼花,有四五种,“因为不让卖,我们就偷偷藏起来卖。”

随后记者又来到实验二小对面的一家文具店。通过询问了解,这家店也有烟花销售。在店铺最里侧的地面上,记者看到了大大小小十几种烟花,价格在20~35元不等。经营人员介绍,这些烟花是他经过安徽广德时帮忙代购的,消费者有需求,家里的孩子也喜欢,所以就买了一些回来。

记者随意选择了一样烟花,但其中一部分并没有任何的产品信息介绍,也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甚至一些烟花已经破损,安全隐患堪忧。

在长兴八小附近的一家书店记者发现,烟花就直接放在大门口的柜台前。经营人员称,店里的烟花基本销售完了,还剩下一些摔炮和仙女棒。经营人员表示,这些烟花都是在城区的一家吉利烟花爆竹公司购买的,并且他每年都会进货销售,但该书店并没有销售烟花爆竹相关的证照。

记者从县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按照“双禁”要求,任何带有火药成分的烟花爆竹一律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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