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工业企业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处于历史高位,县发改局十分关注天然气价格走势和企业成本负担。2月14日,发改局走访调研燃气供气企业和部分燃气用气大用户,听取了企业诉求、分析了处高原因,并结合长兴实际,提出了破解意见和建议。
一、天然气价格处高原因
2021年11月17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明确省天然气管网向各城市燃气企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每立方2.26元调整为3.99元,每立方上调1.73元,供暖季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根据省发改委文件精神,我县供暖季企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同幅上调,即从原来的2.95上调至4.68元/方;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
二、对供用气企业的影响
近期对用气大户企业及供气企业调研显示,天然气价格大幅上调对用气、供气企业均造成了不利影响。
(一)加重用气企业成本负担。企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门站价格同幅上调,即从原来2.95元/立方米上调至4.68元/立方米,上升了58.64%,给用气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2021年11-12月,调价增加了企业用户用气成本约0.97亿,其中大部分为工业企业。
工业用气大户主要集中于纺织、印染、玻璃等行业。调研显示,本次加价幅度大,对已经在高位运行的企业成本造成更大压力。由于天然气供能稳定且具有不可替代性,价格上涨将不可避免压缩用气企业的利润空间,如盛发纺织2021年总用气量587.79万方,11-12月用气量160.82万方,本次调价后将增加成本278.22万元,供暖季平均月增加用气成本140万元。
(二)供气企业利润受损。由于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销售价格每立方仍执行2.91元,每立方购销差价倒挂1.08元,由此产生的购销差价亏损将导致供气企业利润下降。据测算,供暖季居民用气购销倒挂,供气企业减少利润950万元。
三、意见和建议
为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议采取叠加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全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一)对大用户实行优惠折扣。供气企业要主动积极向公司总部反映用气企业的诉求,争取价格扶持政策,力争对用气大用户实行优惠折扣,切实减轻大户成本负担。
(二)居民倒挂差价实行财政补贴。居民倒挂亏损部分参照湖州市本级补贴标准予以财政补贴。湖州市本级已行文,明确对居民倒挂亏损部分按80%予以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