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显示,我市湿地面积约3.2万公顷,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12个。
“我市湿地资源相对匮乏,仅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2.88%,但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全省最多,占到全省的17.91%,并且实现县(市、区)全覆盖。”2月13日,市野保站站长谢纯刚说。湿地公园不仅数量多,而且具有金华特色。“全省十大最具特色湿地”中,磐安七仙湖和永康杨溪源湿地在列。2021年,浦阳江湿地公园跻身国家湿地公园行列,成为全市首个“国字号”湿地。
据了解,我市以“五水共治”工作为平台,在省对市考核基础上,将湿地公园创建、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省重要湿地申报纳入市对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采用赋分制方式,鼓励县(市、区)多创、多建湿地。此外,我市还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美丽金华、浙中生态廊道建设等工作考核中。通过考核指挥棒引领,提高基层湿地保护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市将湿地保护列入地方法规。2017年3月1日,《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对湿地保护提出硬性要求,明确市、县(市、区)政府应当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划定湿地红线,建立湿地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协调对湿地资源、湿地利用状况和湿地生态系统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生态功能退化。
为保护库塘湿地生态环境和水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我市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将库区和上游流域纳入保护范围,每年投入1.2亿元。这笔钱怎么花?据了解,主要用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河道、村庄保洁,严控工农业和畜禽养殖业发展,拆除或搬迁污染企业;鼓励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如开展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建设隔离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据了解,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后,相关区域湿地水质连续5年保持II类以上。
我市借助人工湿地净化水体,开展“一厂一湿地”“一库一湿地”“一村一湿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9.06亿元,建设修复人工湿地超1万亩。其中,在大型污水处理厂下游和饮用水源上游配套建设人工湿地20余处,在1500多个农村建成生活污水尾水净化湿地5500余亩(日处理污水超过30万吨),有效提升流域水质。
多措并举保护湿地,我市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和种群数量持续增加。2021年来我市越冬栖息的候鸟明显增多,白鹭齐飞、鸳鸯戏水等不再是稀缺景,湿地成为人与自然互动的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