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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黄蛤蟆】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联合七里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2022-03-04 17:37:18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3月1日晚20:30,衢州市柯城区森林公安大队长郑国锋、石梁派出所民警洪旸泰与七里乡林技员谭君华三人巡查至七里乡少岭坞村办附近时,发现有2辆可疑车辆停在路边,经盘问和检查,在车内发现30余件活体蛙类。郑国锋立即组织控制现场。随后,联系正在七里乡巡查的其他民警,迅速将作案车辆及7名嫌疑人控制住并带至石梁派出所开展审问做笔录。

据七里乡林技员谭君华介绍,该团伙猎获的林蛙为黄蛤蟆,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近期正是七里乡山区野生动物林蛙(黄蛤蟆)下山繁育的高发期,由于林蛙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在其繁殖期间,较多不法分子会在七里公路沿线水渠抓捕林蛙。

一直以来,柯城区林业局、七里乡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林业局分管领导吕世民副局长及线上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指导,商定野生动物(黄蛤蟆)保护方案。柯城区林业局为保护黄蛤蟆还专门成立了野生动物保护队,与七里乡应急队一同,联合柯城区森林公安、石梁派出所进行多点位布防,日夜不间断开展巡查工作,并在重点区域放置警示公告,大力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并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盗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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