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龙游火车站匝道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有规避检查的嫌疑。经查,该车驾驶员江某当日10时01分通过手机“滴滴网约平台”的订单指令载客3人,从龙游花鸟市场前往龙游火车站,并收取运费17.11元。
在核查其相关证件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车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属于非营运性质私家车。经过执法人员的问询,江某承认,该车虽然在“滴滴网约平台”登记,但一直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营运活动已有862天,累计完单1291单。鉴于其违法行为,交通执法部门依法警告且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以来,县交通执法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共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6辆;查获非法营运网约车28辆。交管部门呼吁:为了广大群众日常的交通安全能得到保障,大家出行时要乘坐合法合规车辆,如遇非法营运车辆请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