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保障数字化改革,3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部署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戴冠福等区领导参加我区分会场会议。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公共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于今年3月1日施行。条例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把握一体化、全方位、制度重塑、数字赋能、现代化的改革特征,按照打造数字化改革标志性制度成果的目标,作出一系列具有全国引领性和浙江辨识度的制度设计。
会议指出,《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是新兴领域重要创制性立法,也是保障我省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必将对浙江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努力打造重大标志性成果产生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今年是大事喜事要事多的一年,也是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集成突破、集中展示之年。各地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紧紧抓住数字变革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推动数字化改革在正确的跑道上跑出加速度、跑出好成绩。要聚焦重点,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数据使用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放利用,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安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要强化保障,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加强学习宣传、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真正把条例的各项规定逐条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法治手段保障数字化改革的重要项目。条例通过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收集、充分共享、有序开放、安全利用,为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创新、深化数字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强国战略部署、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数字中国示范区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的具体行动和有效举措。要突出重点,聚焦关键,明确任务要求,建好数据平台,健全工作规则,推动共享开放,保障数据安全,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全面贯彻、精准落实。要完善机制,强化协同,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解读,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协同配合抓好法规执行,跟踪监督确保全面落实,以条例的有效实施推动数字化改革形成更多“硬核”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