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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59家取水户(64座电站)完成延续换证工作

2022-03-11 17:04:03 遂昌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日前,遂昌县水利局及时完成了关于遂昌县大柘镇塘根一级电站等59家取水户(64座电站)的延续取水许可工作。

该64座水电站原取水许可证均于2022年3月1日到期,根据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取水户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水利局提出申请。考虑到延续申请时间刚好在过年前后,许多电站都放假时间较长,而延续论证需要对接各电站收集资料、现场勘查,并邀请省市县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时间不等人,县水利局提前谋划,于2021年11月就提前完成了各电站延续论证工作。据此次延续论证结果,对5家水电站取水量进行了核减共计7300万立方米,该59家取水户(64座电站)新许可取水量共计70517.6万立方米。

今年春节刚过,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就积极主动对接各电站业主,开展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填报指导、网上信息录入、新证发放等一系列工作。截至2022年3月2日,59家取水户(64座电站)取水证全部完成延续换证工作任务。(县水利局 聂莉、何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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