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以及马渚镇人民政府在马渚镇凤凰山桥旁姚江畔开展了“2022年姚江禁渔宣传暨渔业增殖放流”公益活动。
当天,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苗种生产单位供应的鱼苗进行现场检查与装运,保证放流鱼种的数量、规格和质量。据悉,本次活动放流的苗种以草鱼、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种为主,均为适合我市河流生长的优势物种,共向姚江投放10余万尾。
实施禁渔管理、开展增殖放流是增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渔业非法捕捞,每年坚持开展规模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有效修复了渔业生态,促进了我市水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