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扩大条例的知晓率,有效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舟山定海区指导办于3月份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等10家成员单位进行《条例》贯彻学习。各执法单位通过集中学习、上街宣传、分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活动15余次,累计参加466人,分发相关资料786份。
通过宣传学习活动,各执法部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有效营造了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后期,各部门将学习宣传活动保持常态化,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