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监督。
据悉,《条例》自2019年元旦正式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出全国首张“低头族”罚单、全国首个地方立法治理“僵尸车”、全国首次重罚小广告、全国率先试行“首违免罚”等创新举措,打造了具有温州鲜明特色的“德法双治”路径,市民法治意识、群众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充分肯定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积极成效,并指出,要坚持德法兼治,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法治支撑。要强化协同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持续跟踪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葛益平强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是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要提高站位、把握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准确处理债务管理中发展与举债、生财与化债、监督与推动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提高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