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宁波市镇海区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工作。区领导戴涛出席。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政府保护”单独设为一章,民政部门从原来的配合部门,一举接过团委的保护大旗,全面承担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责,并被赋予“公职监护人”的法定地位,在履行好特殊困境儿童国家兜底责任基础上,积极构建“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戴涛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个人等各方面分工合作、共同努力,其中政府要担负重要职责。
戴涛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发挥自身职能,尽快调整完善未保工作机制,实现“有机制、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有服务、有法律工作者参与”的未保工作“六有”新格局。要全面宣传贯彻未保法,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要全面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加快推进全区未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