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公布修订后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据悉,2022年的竞赛活动申报将于今年5月开始,通过审核的竞赛活动名单将于8月底前在教育部官网公布。
根据《管理办法》,从今年起,竞赛活动清单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3年,在此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即2022年通过评审的竞赛活动原则上可在名单公布后的3年里每年举办一次。2022年申报结束后,下一次申报将于2025年进行。
《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一是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三是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同时,《管理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均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并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属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竞赛严肃查处。
记者了解到,教育部设立了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巡查、暗访等各种方式,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举办的竞赛活动将严肃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教育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