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新疆科协了解到,为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十四五”期间,新疆将认定200家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
据悉,按照新修订的《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由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安全、自然资源、旅游等领域机构兴办,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和教育功能的示范性场所,主要包括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教育科研与重大工程类科普教育基地、“三农”类科普教育基地、企业类科普教育基地、自然资源类科普教育基地。此外,利用人文、历史、艺术等资源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博展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书院、历史文化遗产等也可申请认定为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
新疆科普教育基地每五年认定一批,其间视创建情况,进行补充认定。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有效期从认定命名年份起截至该批次结束年份。“十三五”期间,新疆共认定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161家,其中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4家。(蒋夫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