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基础学科人才成长环境
杨佳乐
■策 论·关注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系列评论之三
基础学科人才是建设世界重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核心要素。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国家原始创新水平不仅取决于基础学科人才储备的数量与质量,而且有赖于人才要素和制度要素的有机耦合,人才要素的创新活力离不开制度要素的激发与保障。因此,有必要持续优化基础学科人才发展制度环境,搭建起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支持、评价、使用及激励制度的“四梁八柱”,打好基础、储备长远,既要培养好人才,更要用好人才。
优化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支持制度。中国基础研究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的增长速度举世瞩目,以2015年美元不变价格计算,我国高等教育部门的基础研究研发经费投入于2009年超过英国,2014—2015年相继超过日本和法国,位居世界第二,成绩值得肯定。不过仍需清醒认识到,我国与排名第一的美国尚有一定差距,2019年高等教育部门基础研究研发经费数额仅为美国的三分之一左右,生均经费差距则更为明显。同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投入产出比低,行业企业投资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意愿不足,一些培养单位缺乏将有限的办学资源配置在基础学科的动力。这就需要中央财政建立长期稳定的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增设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提高基础学科生均经费数额。考虑到中央财政压力,也需加快构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多元投入机制,通过税收、金融等政策手段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资源投入。此外,加大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政策扶持力度,在招生名额、科研项目与教改项目立项资助等方面向基础学科适当倾斜,探索阶梯式支持机制,对人才培养质量高、成效好的培养单位给予累进支持。加强基础研究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学科培养基地和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发挥科教协同育人作用,以平台吸引、凝聚、培养人才。
优化符合基础研究规律和基础学科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制度。基础研究成果产出频率变动大、不确定性高,应对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成效进行差别化评价,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基础学科人才成长有其特定规律,应落实基础学科与非基础学科人才分类评价,在评价内容上,自然科学类基础学科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人文社会科学类基础学科人才则着重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贡献。在评价方式上,基础学科人才评价以同行评价为主,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实行代表作评价。在评价周期上,适当延长基础学科人才特别是青年基础学科人才的评价周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让基础学科人才能够潜心治学,甘坐冷板凳,最大程度降低考核评价对其成长成才的负面干扰。
优化基础学科人才使用、激励制度。基础学科人才资源开发不光涉及培养、评价环节,还必须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激励制度,减少基础学科人才管道的流失,保证所培养的栋梁之材积极投身基础研究,安心钻研“从0到1”的原始创新。一是不断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赋予基础学科人才更大科研自主权,推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允许项目负责人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自主组建和变更研究团队、自主安排科研经费中的直接费用,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二是建立健全容错制度。试点探索基础学科科研容错清单制度,明确哪些可容、哪些不可容,合理界定容错尺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障基础学科人才大胆探索、挑战未知。三是改革创新薪酬福利制度。通过直接补贴、扶持计划、专项奖励等途径适当提高基础学科人才薪资待遇,增加实质性收入,为其心无旁骛地潜心从事基础研究解除后顾之忧。对于急需紧缺的基础学科人才,可根据紧缺程度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四是调整优化奖励资助制度。在人才计划申报、荣誉奖励推荐等方面优先考虑基础学科人才,面向基础学科人才提高基金项目资助率和资助强度,切实提升基础学科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
总而言之,充分激发基础学科人才要素潜能需要不同环节、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制度要素加以配合,所以必须系统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发展制度环境,为基础学科人才创新活力的涌流保驾护航。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