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强调,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近年来,不时有网友建言“禁止中小学幼儿园收集家长工作单位和职务等信息”,有的地方教育部门曾作出回应,如去年北京市教委回应称“正在研究取消父母职务信息的收集”,且“该信息只用于学籍管理,严格保密,不对普通教师公布”。教育部明确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可以说是对网友关切的回应,也宣告采集学生家长职务信息的传统做法成为过去时。
然而,对于此举,也有一些矛盾之处。采集学生家长职务信息,原来的用意是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做到因材施教,加强学籍管理,如有孩子来自贫困家庭,需要给予经济资助,有的孩子父母下岗失业、单位变化,教育学生时要考虑孩子的家庭现状等。严禁采集家长职务信息、家庭经济收入信息,也就难以让教育部门、学校掌握这些孩子的家庭经济情况,可能导致帮困助学不及时。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学生来说,这一问题会更突出。
收集家长职务、收入这些信息,家长和社会舆论担心学校老师以此区别对待学生,嫌贫爱富,而不收集,则影响具体的帮困助学等工作。这一矛盾的存在,表明问题不在于是否收集这类信息,而是怎么使用这类信息——是发挥其积极作用,还是起负面作用。目前看来,在禁止收集这类信息后,怎么采取不侵犯学生隐私,又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切实帮助需要帮助的学生,并结合学生家庭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家校共育,需要更优解。
解决这一矛盾,建立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办学管理和监督,或许是个办法。如发现有教师歧视对待学生,家长可以向家长委员会反映、投诉,家长委员会可以联合学校教师委员会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这就有效监督教师履行职责,平等对待每个学生。真正意义的家长委员会,应该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且独立运行,代表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
学校的事务分教育事务和非教育事务两类,教育事务包括教材编写、课堂教学、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这应该由教师委员会主导、负责,而非教育事务,包括校服采购、食堂卫生、校园安全等,主要应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家长委员会的职责,一是参与学校办学监督,二是配合学校提供服务,扩大学校的教育资源,为孩子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当前的家长委员会,主要体现了后一种功能,而非前者。
只有建立发挥办学监督作用的家长委员会,才能平衡家校权责,避免家长在处理家校关系时陷入囚徒困境。禁止收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等信息,只是治标,治本之策还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推进学校实行教育家办学,或是可以尝试的抓手之一。(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