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户外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幼儿园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提高户外活动组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引导教师和家长重视户外活动,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意见》提出,各地要科学制定户外活动方案措施,健全户外活动制度预案。把户外运动纳入幼儿园游戏化课程建设体系,以幼儿发展为核心进行价值判断和效果评价,构建具有园所特色的户外运动课程体系。
《意见》要求,户外运动要涵盖旋转、滚动等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类,跑、跳、攀、钻、爬等身体移动能力类,滚球、抛接、投掷、拍球、踢球等器械(具)操控能力类等,促进幼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创设适宜的游戏环境,为幼儿提供各种挑战机会。最大限度融合园内资源、社区资源及自然资源,为幼儿创造生态式的活动空间。结合东北地域特点,针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合理投放可供幼儿自主选择的运动和游戏材料、器械,并根据幼儿兴趣需要、活动开展情况动态调整。
《意见》提倡在自主式户外游戏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游戏和活动。充分体现儿童主体意识,支持幼儿对游戏材料的探索、游戏玩法的设定、游戏场景的建构;体现本土特色,有机融合传统体育、创新游戏、韵律体操、器械运动、冰雪运动等内容,确保幼儿基本动作技能及平衡、力量、耐力、协调等运动机能的有效发展。
《中国教育报》2022年05月08日第1版 (记者 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