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的新鲜出炉,艺术教育如何教,学生怎样学,成为学生及家长普遍关注的话题。
将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的新课标,修订幅度不小。艺术课程设置得到进一步强化——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更值得关注的是,艺术课程九年总课时比例为9%~11%,已超过外语6%~8%的总课时比例。
从掌握技能转向核心素养培育
事实上,加强美育已成为大势所趋。在去年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明确表示,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进一步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落实各学段美育课程基本要求,不断拓宽美育课程领域。强化美育教学与实践,构建并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艺术基本素养+专项艺术特长”等教学模式。
而新课标的颁布,再次印证了这一趋势。笔者认为,新课标进一步夯实了学生的艺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拓宽了人才培育的路径与维度。但需要注意的是,标准的出台,并非一劳永逸,如何将新课标的精神落到实处,真正为学生全面多样化成长提供舞台与空间,才是未来的重中之重。
当前一些中小学校在美育方面已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总体而言,在中小学教育体系中,美育尚属薄弱环节,课程开课率不足、艺术师资短缺等问题,制约着学生在学校的艺术能力习得。可以说,目前学生艺术特长培养主要依靠家庭教育、课后艺术辅导和校外艺术培训等。艺术类校外培训虽弥补了中小学校在艺术教育方面的不足,却也易于使美育进入“重技能、轻素养”的认识盲区。必须强调的是,美育不能简单等同于技能教育,也不应该成为升学的捷径,异化美育全面育人的本质。不是所有的艺术类教育都是为了培养技术卓越的特长生,而更是要让学生们在学习过程中潜移默化得到美的滋养,进而提升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这是学生得以全面成长与发展的核心素养之一。
正因如此,厘清艺术教育“如何教、教什么”就显得尤为重要。新课标明确,艺术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这也意味着,引导学生从单纯掌握音乐知识技能转向核心素养培育成为应有之义。这无疑对传统美育教学模式提出了多重挑战。
在美育中融入“联系”理念
新课标对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的学段目标、课程内容、学习任务、学业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详细规定,这也为美育教师教学提供了基本遵循。如音乐学科课程内容包括“欣赏”“表现”“创造”和“联系”4类艺术实践,涵盖14项具体学习内容,分学段设置不同的学习任务,并将学习内容嵌入学习任务之中。同时,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1至2年级在唱游·音乐课程中设置“趣味唱游”“聆听音乐”等4项学习任务,3至9年级在音乐学科课程中设置“听赏与评述”“独唱与合作演唱”“编创与展示”等6项学习任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可以说,在新课标引领下,我们要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以克服传统模式存在的课程内容知识化、教学模式机械化等弊病。还要探索创建新式课堂,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和自主参与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设计情境,以情境设计引导教学。如在音乐教学坚持听觉为先的原则上,可考虑设置适合该年龄段的情景表演剧,通过角色扮演、形象塑造、生活场景再现等,让学生们在充分展示自我的同时,真正体味到音乐与艺术的乐趣所在。
对于美育而言,“联系”的教学理念至关重要。我们既要重视艺术学科的独特性,也应注重跨学科或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关照学科间的相互联系,以主题、项目、任务、活动等组织课程内容,进而带动综合化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此外,“联系”的教学理念也应体现在自然、社会、生活之中。艺术课程与教学实践活动的开展,需要拆除学校与社会、课程与生活之间的藩篱,形成以家庭为基础、学校为主体、社会为平台的“三位一体”大教育模式。家校联动中,学校可以通过家长课堂、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庭艺术教育进行指导,推动家长形成科学的美育观念。同时,家校社要协同建立学生美育成长档案,做好数据整理与发展记录,为学生未来发展提供基础依据。此外,要充分利用社会优势资源,与当地美术馆、博物馆、艺术馆等机构开展深入合作,“把课堂开出去,把艺术家请进来”,进而形成家校社多方协同联动的育人机制。
开展美育工作,师资是基础。必须承认的是,当前我国中小学美育师资短缺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而新课标又对美育教师提出了新要求,现有美育教师单一的知识体系恐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因此,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推进美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扩大师范类学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招生规模,并根据市场需求搭建科学合理的学科专业知识体系与实践平台,力争在保证增量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美育教师的培养质量。同时,对于在职美育教师,当地教育部门应针对性开展专项培训及教学指导工作,让美育教师不仅能熟练掌握一项技能,更锤炼出扎实的理论功底与成熟的教育理念。此外,更为重要的是,还应鼓励高等学校、社会机构积极参与中小学美育建设,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优秀文艺工作者到学校兼任教师等方式,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更丰富多样的美育教学服务。(作者:马淑伟、毕雪春,分别系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讲师、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