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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完成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方案》指出,示范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科学合理,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良好,法治化水平较高,全链条保护运行顺畅,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明显,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安全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据了解,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人民政府要对照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明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结合实际需求,立足区域基础,重点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等方面推进示范区建设。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