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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将至,很多家长都做好了带着孩子参加户外活动、享受亲子互动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洁、保湿、爽身,特别是防晒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已经列入了家长们的购物清单。儿童化妆品该如何选购?使用中该注意什么问题?昨天,中消协联合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发出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中提到,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有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则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父母在为儿童选择化妆品时要注意功效类别,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
消费提示中特别提醒父母要将儿童化妆品与玩具严格区分,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儿童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
当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红、口红、指甲油等组成的“儿童梳妆台”或“宝宝梳妆台”等产品在市场上十分热销。实际上,这类产品很多是由玩具生产企业生产的仅供玩偶等涂饰用的“彩妆玩具”,只按照玩具的生产标准和质检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并未依法在药监部门完成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如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如果当化妆品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皮肤。家长在为孩子选购时,一定要将儿童化妆品与彩妆玩具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