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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的《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1年—203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近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1641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0年。《专项规划》的主要目的在于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布局,明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设置区域、限制设置区域、允许设置区域的划分标准和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布局要求,确定户外广告设施总量、类型以及设置密度、面积上限、亮度控制、设置期限等规划指标,为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编制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提供基本遵循。
根据城市区域功能定位,把握“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空间结构特性,结合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要求,综合考虑首都历史文化资源、景观风貌特色、生态环境保护、商业产业发展格局等,秉持让政务区域、居住区域、历史文化区域、生态区域“静”下来,让商业区域“动”起来的原则,划定全市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设置区域、限制设置区域和允许设置区域。
其中,禁止设置区域为保障中央政务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维护生态和居住环境安全的重点区域,如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及故宫周边区域,钓鱼台国宾馆周边,湿地、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宗教活动场所用地红线范围内等;允许设置区域为突出商业功能、服务商业经济发展,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点区域,如重点商圈,商务会展等产业园区,并细分为两级;限制设置区域为禁止设置区域及允许设置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如传统中轴线、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等,也分为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