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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卞德龙)8月8日,科技部公布《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5个方面出台措施,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即“减负行动3.0”),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充分激发青年创新潜能与活力。
为支持青年人才在科技创新中挑大梁、当主角,《通知》明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扩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规模。中科院战略性先导专项新立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在中科院新开工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指挥部中新设立副总师岗位,由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担任。
在“增机会”方面,《通知》要求,推动有条件的科研单位设立职业早期青年人才培养专项,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支持设立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
如何在科研项目的考核方面推动创新改革,是各地积极探索的重点方向。此次《通知》在“减考核”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其中包括合理评价青年科研人员实际工作贡献,在科研相关绩效考核评价中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对履行岗位职责、参与的科研工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成果转化成效等情况均作为贡献予以认可,避免仅以有署名的成果作为考核评价依据,避免简单强调成果转化数量、金额。
如何保证青年科学家有充足的时间用于科学研究?《通知》明确,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列席接待性会议。同时,将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鼓励科研单位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聘用科研助理,为科研团队提供专业化辅助服务,将青年科研人员从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
在“强身心”方面,《通知》明确,要推动科研单位面向博士、博士后开展科研职业生涯启蒙培训,配备高水平科研、创业导师,让青年科研人员少走弯路。推动科研单位组织青年科研人员开展“每天运动1小时”活动,积极配备相应的活动场地和条件。
专项行动为期1年,分三个阶段展开:2022年9月底前,广泛部署动员,摸排情况,找准卡点堵点;2022年12月底前,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完成各自层面的措施办法制修订工作;2023年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实施,减负行动全面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