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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选取20所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
教育部、司法部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旨在支持有关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本项目2023年至2025年招生,合计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