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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和司法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选取部分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
该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中明确,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实行“高校+行业”的联合培养方式,探索“境内+境外”培养机制,实施“双导师制”,聘请具有国际仲裁实务经验的专家担任校外导师,参与国际仲裁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培养院校需在国际法、国际贸易、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和法律外语等方面师资力量雄厚、研究基础扎实;联合培养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拥有专职从事涉外法律或国际仲裁业务工作人员,且具有丰富的涉外法律或国际仲裁案件管理经验。
新专业将于2023年至2025年招生,全国20所高校共计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名研究生。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五所在京高校参与招生,分别招收20名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