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秋季新学期开始,一些教育新政将陆续落地施行,关乎每个家庭和每位学生。
【全国性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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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劳动课将正式升级为中小学的一门独立课程
2022年4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并发布《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今秋开学起劳动课将正式成为中小学的一门独立课程。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练习实践、总结交流等。(点击查看详情)
9月1日起,一年级上学期设为入学适应期
教育部此前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指导意见》要求,在研究分析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成效,梳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明确,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点击查看详情)
9月1日起,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开始实施
2022年4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语文等16个课程标准(2022年版)。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已分别实施了20年和10年以上。义务教育课程修订自2019年启动,历时3年,新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点击查看详情)
9月1日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正式实施
8月11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点击查看详情)
【地方性新规】
北京:9月秋季开学后,所有区将开展教师轮岗
为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面推进“双师课堂”建设,拓展优秀校长和教师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在此前东城区和密云区试点基础上,今年9月秋季开学后,全市所有区都将开展教师交流轮岗。(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首个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出台,9月1日起施行
2022年7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四川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教育督导委的问责权限、问责对象、问责范围,明确报送问责材料的时限等;增加了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下一级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问责;明确了省教育督导委对全省重大问责事项可进行重点挂牌督导;进一步强化了问责结果的运用,明确其作为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被问责单位或有关人员在考核、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9月1日起,《河北省学校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施行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最新发布通知,印发《河北省学校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学校对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当每半年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相关鉴定。(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9月1日起,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
近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入课堂。考虑到学生确实存在放学需要与家长联系等携带手机入校的需求,《规定》明确,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学校的,学生应当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管理。未经允许带手机入学校的,老师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进行教育。(点击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