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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无照经营,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等多个方面。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要对照整治范围,对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落实执法责任,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要求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得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
(总台央视记者 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