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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对《关于加快制定校外教育培训管理条例的建议》的答复。答复中提到,教育部已起草校外培训监督管理条例初稿,正在加快推进。
针对进一步完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法律体系的建议,教育部表示,随着“双减”工作深入推进,中央和地方层面出台一系列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政策制度,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已经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教育部已启动了校外培训立法研究,重点研究理顺校外培训立法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关系,对相关实践进行总结,对一些难题(如怎样确定校外培训立法的定位,应该以什么层级、形式、程序开展立法等)进行深入研判,对一些关键点(如对校外培训从业人员、材料课程、培训收费的管理举措中,有哪些措施亟须上升到立法层面予以解决等)进行实验探索,目前已起草了校外培训监督管理条例初稿,正在加快推进。下一步,还将在校外培训监督管理条例中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率。
针对“有针对性分类实施监管和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管”的建议,教育部表示,《“双减”意见》明确提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已有北京、天津等15个省份出台了设置标准和准入流程。
《“双减”意见》印发后,教育部针对培训项目分类管理、培训材料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培训项目鉴别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从培训运营过程的多个监管维度和要素提出要求、明确标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2022年,教育部组织了培训材料及从业人员排查工作,各地共对1.6万个次学科类、15.4万个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排查,共审核培训材料38.1万份、审核从业人员76.9万人;部署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回头看”工作,排查培训机构11万个,审核培训材料15.7万份,审核从业人员资质27万人。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