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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严格校服选购,提高校服总体品质,让校服“适用、实用、够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陕西明确,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选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充分保证校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各类学校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建立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
各学校购买的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要落实校服检测“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学校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对于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
各地各学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偿提供、免费配发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