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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深化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级药监部门:
一要深入排查化解农村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结合日常监管和本地实际,深入排查梳理风险,定期进行风险会商,建立问题清单并实行销号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二要分类解决农村药品安全问题。对故意违法违规或者严重违法违规的,要严惩重处,形成震慑效果;对生产经营使用不规范的,要指导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合规意识,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并保证有效运行。
三要全面加强农村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要强化检查核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体系建设,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农村药品监管执法水平。
四要充分发挥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高效、协同、专业的药品监管体系,凝聚基层药品监管合力。
五要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社会共治的大格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协同,深化农村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建设,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形成多元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