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平板教学”工作的通知,严禁强制购买、违规分班,明确不得以家长或家委会名义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并取名。
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厅就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平板教学”工作发出通知,明确以下几项要求:
严禁强制购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严禁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 APP,不得违规将其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家长或家委会名义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财力较好且具备信息化教学能力的地区,可由本级财政单列安排专项资金,统一免费为学生提供平板电脑和教育 APP 及相关教学资源服务。
严禁违规分班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分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并取名。
规范使用管理
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学和布置作业不得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 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校统一使用“平板电脑”或电子产品布置作业。禁止使用未经备案的教育 APP(查询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网址:app.eduyun.cn),切实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各地要强化国家和省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应用,积极探索通过国家和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汇聚优质教育资源,集成各类应用,开展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课后服务等工作。
强化监管督导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平板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对选用采购、审核管理、使用方式和质量评估等进行明确规定。经批准开展“平板教学”的各中小学要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平板教学”管理制度;要加强信息公开,定期通过家长会、专题报告、公示公告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教育厅强调,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组织开展一次覆盖所辖县(市、区)所有中小学的专项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查实的违规收费,应及时清退费用,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后,如还有群众反映学校存在违规强制或变相购买平板电脑和教育 APP 等问题,教育厅将严肃追究所属市(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文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