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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启动2023年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罗斯留学支持计划的遴选通知》。为促进中俄两国人文交流,鼓励更多中学生选学俄语,为中俄合作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拟从河南省开设俄语的普通高级中学选拔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俄罗斯政府奖学金渠道派往俄罗斯留学。留学人员享受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俄方免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在推荐名额方面,《通知》规定:原项目学校商丘市第四高级中学3人、周口市郸城县第三高级中学4人、鹿邑县第三高级中学校4人;外语类高中可推荐2人;其他开设俄语的高中可推荐1人。
《通知》明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向俄方推荐留学候选人,最终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被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的,不再安排派出事宜,推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留学候选人须在派出前参加2个月的俄语、国情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免费,时间一般为暑假,届时候选人会收到培训部通知),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的,不予派出,回原录取高校学习。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须到国内录取高校完成报到手续,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一年)。赴俄后先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通过考试后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未通过的,原则上须回国,回院录取高校就读。
《通知》提出,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在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5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须到国内录取高校完成报到手续,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一年)。赴俄后先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通过考试后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未通过的,原则上须回国,回院录取高校就读。本项目赴俄留学人员完成本科学业后可申请继续在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也可选择回国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