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到2024年,本市将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以全市统一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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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北京教育考试院介绍,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全市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未来,本市艺术类专业全市统考体系将不断完善。到2024年,全面实施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个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专业考试。本市将不断提高全市统考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同时,本市还将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对于统考已覆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原则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统考成绩;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高校可按程序申请在全市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在京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至8倍。
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通知明确,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本市将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组织校考的高校,对于极少数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使用全市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本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两个成绩组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
本市将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本市还将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推进校内校外、京内京外共建共享;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将京外校外人员比例扩大到一半以上。探索逐步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