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北京市2024年将全面实施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艺术类专业全市统一专业考试。
通知明确,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原则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统考成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对于北京市统考已覆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原则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统考成绩。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全市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在京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至8倍。
建立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北京市还将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建立健全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推进校内校外、京内京外共建共享。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京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探索逐步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北京市将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组织校考的高校,对于极少数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使用北京市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北京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两个成绩组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可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确定参照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类相关考试要求。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声乐方向,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音乐教育类,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
舞蹈类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表(导)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音乐剧、曲艺等专业,服装表演考试适用于表演(服装表演)等专业,戏剧影视导演考试适用于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服装表演方向,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美术与设计类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书法类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