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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教委和市卫健委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动中小学选聘卫生健康副校长,深化“校地协同、医教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学校卫生工作力量。
卫生健康副校长由卫健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按照就近便利、精准有效的工作原则,从区级人才库中自主或者根据统一安排选聘卫生健康副校长。鼓励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属地疾控部门、辖区内公立医院等单位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担任卫生健康副校长。
卫生健康副校长履职期间将协助校长指导学校开展卫生与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工作职责包括指导学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学校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学生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宣教,按照学校需求协调医疗卫生资源,指导学校开展其他卫生与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中国教育报》2023年04月2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