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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了以“加快建设美丽海湾,坚决守护好碧海银滩”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胡松琴表示,随着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我国海洋环境监管手段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海洋有自身的特点,对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比较高。过去,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主要依靠船舶巡航、调查监测等手段,监管频次和效能十分有限,而且容易受到海况、天气、船舶硬件等影响。”胡松琴介绍,如今,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创新应用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航迹数据、海洋倾倒区监测数据等,开发了海洋倾废监管系统,在办公室和电脑前就能及时发现疑似违规倾倒废弃物的船舶线索,并向中国海警局推送线索,实现了海洋倾废活动的非现场监管。
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也表示,中国海警局注重科技赋能,构建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陆海空”立体监管模式,比如深化“互联网+”倾废执法监管,构建“生态云”平台等,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的倾废活动;综合运用小目标雷达、视频监控、船舶动态监控等系统,及时掌握海上情况变化,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重点海域卫星遥感监测,强化重点部位和目标监控等。
“我们还利用无人机对海湾内的重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岸滩垃圾分布情况等开展监测,及时获取有关信息。”胡松琴说,各地也在创新海洋监管手段,比如福建省定期调度无人机和岸基摄像,对重点区域的海漂垃圾、陆源入海污染物进行监测;浙江省建设实施“数字鸟岛”智慧监测体系,远程实时监测中华凤头燕鸥等鸟类,实现了鸟类保护的数字化和智慧化。
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于2023年全面展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表示,本次调查更加注重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高新技术。“我们还将统筹国内优势技术力量,集中专业技术力量强的国家和地方监测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本次调查各项任务的实施。”
8月9日,我国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环境减灾二号F星。胡松琴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科研院所和沿海地区,用好环境减灾二号F星等监管信息数据源和其他监管新技术,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污染事故和重点风险源调查等提供技术支撑,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