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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打击虚假诉讼,龙港法院这样做

2022-06-10 14:41:51 温州市人民政府

5月24日上午,龙港法院“深化打击虚假诉讼”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分享。两年来,龙港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44件,今年1月至4月,虚假诉讼案件查处率位列温州法院第一、全省法院第七。

如何提升虚假诉讼案件查处率、全力防范并惩治虚假诉讼?龙港法院念好“防、甄、惩”三字诀。

“保证提交法院的证据材料内容真实,不存在伪造、编造、隐匿证据等虚假情形……以上事项您都清楚了吗?”这是每天龙港法院的立案服务窗口干警对办事群众不断重复的话。

为把好案件受理“第一关”,龙港法院建立新收案件“五必备”制度,即询问沟通必备、关联案件检索必备、释法明理必备、承诺书宣读签署必备、虚假诉讼风险标识推送必备。

前不久,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准备到龙港法院起诉。在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时有些犹豫,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察觉到了异常,经过询问,杨某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同志,我和对方签借条的时候口头约定了利息,但是借条上没有写,这是我后来补上去的,这样行吗?”

“老伯,您的行为已经是伪造证据了。”干警向杨某解释,并帮助其准备好情况说明,作为证据材料一并提供。

两年来,针对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高发案件,龙港法院要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累计达9000余份。

此外,在虚假诉讼高发领域,龙港法院坚持加大依职权查处力度,切实把好甄别审查“第二关”。

2021年9月27日,在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原告徐某隐瞒被告黄某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的事实,恶意诉至法院。后徐某想要撤诉,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对于这一反常情况,经办法官多次传唤徐某、黄某分别谈话,最终发现虚假诉讼事实,依法对徐某作出罚款30000元的处罚。

在案件办理完毕后,龙港法院定期开展案件“回头看”活动,通过“承办人自查—甄别指导办公室复查—审判管理部门核查”方式,做好问题排查“第三关”,严防“漏网之鱼”。

近年来,龙港法院已对24人次予以训诫,对40人次处以罚款41万余元,拘留2人次,依法判刑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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