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医疗保重要通知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将停止使用现有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暂停服务时间
(一)暂停办理医保业务时间
2022年2月26日0时-2022年3月7日24时,全市暂停办理所有医保业务(包括线上、线下经办业务)。2022年3月8日0时起,恢复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业务。网上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暂停实时刷卡结算时间
2022年3月3日0时-2022年3月7日24时,暂停所有医保实时刷卡结算(含医保电子凭证,以下同);“越惠保”一站式结算同步暂停。2022年3月8日0时起,恢复全市医保实时刷卡结算;“越惠保”理赔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第暂停涉及单位及渠道
(一)涉及单位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医保通办点、“医银合作”银行网点、定点医药机构、“越惠保”共保体等所有涉及医保业务办理的窗口单位。
(二)涉及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医保业务相关的“一件事”联办、“绍兴医保”微信公众号、“越惠保”公众号等线上办理及自助服务机办理渠道。
(三)其他
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办理退费业务或出院尚未结算的,须在停机前完成办理。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暂停服务期间就医购药、参保缴费等业务建议您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地门诊“自动报”。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结算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在绍兴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参保人使用社保(市民)卡并先行垫付。2022年5月1日起,医保经办机构将主动发起报销业务,报销费用将直接打入参保人社保(市民)卡银行账户,参保人无须再到窗口报销。
(二)异地就医“窗口报”。暂停服务期间,在绍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请于2022年3月15日以后,到市医保经办窗口报销。
(三)符合出院“先挂账”。
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2022年3月3日0时前,下同)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
对于实时结算停机前入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应先在停机前办理一次医保出院结算,再按自费办理入院手续,待医保系统切换上线后再办理医保入院、出院手续。
对于实时结算停机期间新入院的参保人员(含透析、家庭病床),可先自费入院,待医保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转为医保入院。
(四)转院申请“先受理”。暂停服务期间,因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所限,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经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并开具转院单后,可持转院单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转外就医备案申请。
(五)慢病患者“备足药”。暂停服务前,慢性病等长期用药患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备足所需药品。为确保参保人购药便利,我市医保临时放宽门诊处方量,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购药时,我市参保人员一次性购药量在现有规定基础上延长15天。
温馨提示
(一)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医保经办窗口正常提供咨询服务,如确需办理业务的,可通过窗口提交材料,待各类业务事项恢复后再行办理。
(二)全市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如有需要2月份办理的业务请在2月25日17:00前提交办理(线上线下所有渠道);应在2月份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2月23日前完成缴纳,以减少后续对参保人员待遇的影响。新系统上线后,退休人员个账划拨时间调整为每月月底。
(三)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可能存在因网络不畅、系统不稳定、线下业务增加等因素导致的医保办事时间延长等问题,敬请广大参保群众、各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四)如有疑问,可关注“绍兴医保”微信公众号、“越惠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了解有关详情,也可致电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或“越惠保”热线咨询。请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相关业务,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嵊州市医保咨询服务电话及“越惠保”热线
83278051(报销)
83273855(参保)